官方文件 66/QLKT-DN 本文件由会计和审计监督部门于2026年1月15日发布,为2025年底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重要指导。在此背景下…… 2015年会计法 该法最近于2024年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通函 99/2025/TT-BTC 随着法律即将生效,确定第一个会计期间成为每位专业会计师面临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法律问题。
第66/QLKT-DN号通知明确了旧会计制度(第200号通知)与新会计制度(第99号通知)的适用范围。对于进行审计和税务结算的机构而言,正确理解该通知的精神不仅有助于避免表述错误,还能优化与税务机关合作时的文档流程。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其要点。
官方文件 66/QLKT-DN:2025 年合并财务报表详细指南
第66/QLKT-DN号官方函件涉及一个常见问题:2025年最后几天(例如,2025年12月10日起)成立的企业能否立即适用第99/2025/TT-BTC号通知?监管机构的答复非常明确,其依据是追溯效力原则和会计期间。

第 99/2025/TT-BTC 号通函的生效日期依据第 66/QLKT-DN 号公函。
根据第66/QLKT-DN号公函,第99/2025/TT-BTC号通函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并适用于该日期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因此,2026年之前发生的活动仍须遵守第200/2014/TT-BTC号通函的现行规定。第66/QLKT-DN号公函确认,第99/2025/TT-BTC号通函生效日期之前,没有任何依据适用。
合并会计期间的规定在第 66/QLKT-DN 号官方函中有所概述。
根据2015年《会计法》第12条,第66/QLKT-DN号通知重申,如果第一个会计期间不超过连续三个月,则可以与后续会计期间合并。但第66/QLKT-DN号通知也强调了企业的选择权:如果企业不希望合并,仍然可以分别编制会计期间。 财务报告 特指 2025 年的最后几天。
| 对比内容 | 个别会计期间 | 累计会计期间(累计) |
| 适用期限 | 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自成立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 会计系统 | 通函 200/2014/TT-BTC | 通函 99/2025/TT-BTC(2026 年部分) |
| 根据官方信函 66/QLKT-DN | 根据法律规定 | 必须确保不超过15个月。 |
对会计法和第 66/QLKT-DN 号通知中有关会计期间的规定进行详细分析。
为正确实施第66/QLKT-DN号通知,我们需要了解2024年修订法第二条第四款的变更。第66/QLKT-DN号通知旨在阐明该法在2025-2026年过渡期内的运作方式。

第一个和最后一个会计期间
官方文件 66/QLKT-DN 指出,如果一家企业从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成立,并且其在 2025 年的经营时间不足 3 个月,那么根据官方文件 66/QLKT-DN,该企业有权申请将 2025 年的会计期间与 2026 年的会计期间合并,以节省审计成本和行政程序。
通知财政和税务部门。
尽管第66/QLKT-DN号通知允许一定的灵活性,但会计期间的变更或合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第66/QLKT-DN号通知指出,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对于确保独立审计事务所的透明度至关重要。
根据第 66/QLKT-DN 号官方信函,提交 2026 年财务报告的截止日期为 [日期]。
企业在了解了如何通过第66/QLKT-DN号通知进行会计期间合并后,需要注意提交文件的截止日期。第99/2025/TT-BTC号通知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截止日期,第66/QLKT-DN号通知也不断提醒企业遵守这些截止日期。

决定命运的90天里程碑
与之前的规定类似但更加规范,第66/QLKT-DN号通知确认,企业必须在会计期结束后的90天内提交年度财务报表。如果根据第66/QLKT-DN号通知将2025年合并到2026年,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31日。
母公司及集团的术语
对于子公司,第66/QLKT-DN号通知规定,提交截止日期必须与母公司的合并要求一致。未按第66/QLKT-DN号通知规定提交,可能因会计违规而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
根据第99号通知和第66/QLKT-DN号公函,列出8份年度财务报表样本。
官方信函 66/QLKT-DN 间接提醒我们,表格将于 2026 年开始进行转换。以下是根据第 99 号通函整理的表格汇总表,会计师在研究官方信函 66/QLKT-DN 后需要准备这些表格。
持续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基于第99号通函)
- 表格 B 01 – DN: 财务状况表(取代旧的资产负债表)。
- 表格 B 02 – DN: 业务绩效报告。
- 表格 B 03 – DN: 现金流量表。
- 表格 B 09 – DN: 财务报表附注。
不符合持续经营假设的企业的财务报表。
如果企业处于解散或破产状态,则第 66/QLKT-DN 号通告和第 99 号通告要求使用单独的表格系统(符号 DNKLT)来准确反映净可回收资产价值。
总结
66/QLKT-DN号通知是企业在2025-2026年动荡转型期内的指导原则。理解并正确运用66/QLKT-DN号通知不仅有助于企业遵守法律,还能为透明的财务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该通知中关于合并会计期间的指导原则,对于新进入市场的企业而言,无疑是一项切实有效的管理方案。
为确保贵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完全符合 66/QLKT-DN 号通函,请与 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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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内容制作:先生 黎黄宣 – 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越南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30 年的会计、审计和财务咨询经验。
关于官方文件 66/QLKT-DN 的常见问题
我可以使用官方文件 66/QLKT-DN 将今年的最后四个月合并吗?
不。根据第 66/QLKT-DN 号公函和会计法,只有当会计期间不超过连续 3 个月时才允许合并。
官方文件66/QLKT-DN是否适用于家庭企业?
官方文件66/QLKT-DN主要为企业提供指导。根据第88号通知,家庭企业有其自身的会计制度。
如果我不按照第 66/QLKT-DN 号官方函进行合并,我何时需要提交 2025 年财务报表?
根据现行会计法规(第 200 号通知或第 133 号通知),您必须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之前提交。








